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以及《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連政辦〔2022〕140號)的要求,由連江縣琯頭鎮(zhèn)人民政府辦公室編制完成本報告。全文報告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共六個部分。本報告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報告全文在“福州市連江縣政府”網(wǎng)站(http://m.colinfoley.com/)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專欄公布,并報送連江縣檔案館、圖書館供查閱。如對本年報有疑問,請與琯頭鎮(zhèn)人民政府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連江縣琯頭鎮(zhèn)開放西路1號;郵編:350500;電話0591-26275678;電子郵箱:gtdzb5678@126.com)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2年度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政務公開平臺,針對公眾關切,主動、及時、全面、準確地發(fā)布權威政府信息,以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2022年度共主動公開信息19條,歷年累計1225條,主動公開信息的類別主要為:為民辦實事類信息16條,占84%;其他類信息3條,占16%。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1.受理申請的情況
2022年,我鎮(zhèn)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其中網(wǎng)上申請0件,信函申請0件。歷年累計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2.對申請的辦理情況
2022年,我鎮(zhèn)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0件。歷年累計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0件。
3.不予公開情況
2022年辦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中,無“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歷年累計 “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通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建設,提高主動公開工作實效,及時調(diào)整充實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和管理機構,由鎮(zhèn)黨委副書記、鎮(zhèn)長陳成旺為組長,鎮(zhèn)黨委副書記黃用增為常務副組長,楊雄鷹、陳友務、楊艷梅、邱和云、林嘉豪、黃冰瓊、林明寶、陳廣棟、孫仁國為副組長,鎮(zhèn)機關各科室及各中心站所負責人為成員。具體工作以辦公室兼職為主,指定兼職人員1名,主要負責本單位信息的收集和上傳,協(xié)調(diào)本鎮(zhèn)范圍內(nèi)的政府信息公開和保密審查工作,切實做到定崗定責定人,有效推動政府信息工作的開展。
同時建立健全《琯頭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琯頭鎮(zhèn)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暫行規(guī)定》等相關制度,嚴格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程序、方式和時限,明確有關保密審查的職責、程序和責任追究,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與否的屬性,有效促進政府信息管理的規(guī)范化,用制度堵住漏洞,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安全可靠。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琯頭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積極上級相關部門,按照上級領導統(tǒng)一決策部署,暢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交流渠道,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完成連江縣政務公開門戶網(wǎng)站(福州市連江縣人民政府)的改版,將應公開的政府信息經(jīng)保密審查程序后在政務公開門戶網(wǎng)站上予以公開,并確保每個公開信息“六要素”齊全。同時通過縣檔案局、縣圖書館等公眾查閱平臺,定期將公開信息予以存檔,供公眾查閱,對一些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信息還通過鎮(zhèn)政務公開欄予以公示,多形式、多元化、多平臺的政務信息公開渠道滿足了不同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多樣化的需求。
(四)監(jiān)督保障情況
1.工作考核
嚴格落實《條例》精神,加強制度建設和基礎建設,完善《琯頭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制度》、《琯頭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嚴格公開程序,政府信息公開的內(nèi)容由站、室提供后,分管領導必須審核把關,然后提交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研究,由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組長簽發(fā)后予以公開。
2.社會評議
我鎮(zhèn)嚴格遵循政府信息公開基本原則開展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完善信息公開監(jiān)督評議機制,一方面充分運用公示欄、廣播、宣傳欄等傳統(tǒng)宣傳方式,讓不同層次的群眾通過不同渠道獲悉政府公開信息,自覺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另一方面,積極探索多種監(jiān)督評議方式,公開投訴電話并設立投訴意見箱,暢通群眾來信、來訪、來電訴求渠道,及時進行反饋回復。并根據(jù)依申請公開的方法、程序、審查和答復等要求,有效保證了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切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全方面、多維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質(zhì)增效,真正做到“依法公開、真實公正、注重實效、有利監(jiān)督”。
3.責任追究結果情況
2022年未發(fā)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舉報案件;未發(fā)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未發(fā)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無政府信息專項經(jīng)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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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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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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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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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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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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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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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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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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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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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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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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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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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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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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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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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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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zhuǎn)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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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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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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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 予 公 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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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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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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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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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nèi)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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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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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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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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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無 法 提 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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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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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nèi)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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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 予 處 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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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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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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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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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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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 他 處 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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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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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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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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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zhuǎn)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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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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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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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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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人員隊伍穩(wěn)定性需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崗位調(diào)整較頻繁,影響工作效率。
2.主動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部分信息公開不夠及時,工作主動性與公眾的需求還有一些差距。 政務信息公開的數(shù)量偏少,內(nèi)容比較單一。信息發(fā)布和更新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改進措施
1.提高認識。加強整改進一步提高對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主動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落實責任,加強整改,不斷改進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健全機制。不斷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重點抓好公開形式、公開實效等規(guī)范化建設,推動全鎮(zhèn)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guī)范化。
3.加強宣傳教育。開展形式豐富多樣的宣傳活動,拓寬群眾接收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提高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升政務公開隊伍整體素質(zhì)。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2年,琯頭鎮(zhèn)人民政府未向申請人收取信息處理費。
琯頭鎮(zhèn)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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